北京7月3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将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到2018年10月底,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省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覆盖。根据公安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完善企业和群众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线上公开,编制审批服务工作规程。
同时,意见明确,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权力下放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基层单位和部门,将审批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在窗口服务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整合窗口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
精简办事流程,大幅提高窗口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建立警种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和并联审批制度。此外,公安机关将拓展服务举措,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为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事项和特殊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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